近年来,黄岛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新预算法和省人大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要求,不断更新监督理念,积极探索加强预算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努力提高财政预算监督实效,切实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科学发展。
强机构:打实预算监督基础
积极争取区委出台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与区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2016年4月,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每年人代会期间,成立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专门审查财政报告,注重推选具备财经专业知识、财会审计经验的人大代表任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确保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以开展“双月一讲”、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等方式,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到上海、浙江等地参加学习培训,专题学习财政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业务知识,听取温岭市人大介绍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
严审查:严把监督程序关口
提前介入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及时了解政府在制定预算收支计划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坚持会前征求意见。人代会前,广泛征求常委会委员、经济界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弥补人代会时间短、审查审议不足的问题,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针对性。根据新预算法关于“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的规定,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纳入监督审查范围,连续调研预算执行情况,视察国有资本监管情况,监督支持政府严格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要求,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6-7月份,专题调研、审查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和本年度预算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主要看主要指标执行是否正常,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会后形成书面审议意见,转交区政府办理。
重实效: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
每年都专题调研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情况,提交人大主任会、常委会专题研究,力求资金项目安排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围绕人代会通过的议案、决议办理落实,加强持续跟踪监督。特别是针对学校建设、海岸带、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山体生态保护等议案决议的办理,召开20次专题会议、18次主任会议、8次常委会会议,开展50余次调研视察活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强化预算审查意识,依法审查预算调整情况,重点审查调整科目是否合理,重点支出安排和资金是否到位等,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为人民看好“钱袋子”。坚持全面监督、全程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程序监督、内容监督与绩效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调研、视察、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方式,监督促进政府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工作。2015年以来,针对区政府提出的棚户区改造、蓝色海湾整治、教育设施建设和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等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常委会按人大预算工委初审、分管领导听取汇报再审把关、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程序,作出审议决定,支持区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加快推动这些项目的建设。同时,要求区政府制定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办法,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项目还本付息情况;注重分析研判经济发展形势,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科学论证政府债务情况,使政府债务在可控范围之内,确保财政经济健康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