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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6/5/24 10:19:25      来源:黄岛区人大

     为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5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增堂参加视察,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红兵,区安监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代表们先后到欧地希机电(青岛)有限公司、液化空气(青岛)第二有限公司和区安监执法局实训基地、监控大厅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安监执法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工作汇报。代表们认为,区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围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体系。一要进一步打牢“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和法治导向,强化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标准化建设。二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主体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社会治理体系、诚信奖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司法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区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协同”的安全生产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制度约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依法治安,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注重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公开宣判典型事故,加强警示教育,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要依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围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强化职业危害防治等方面,严格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二要依法督促企业自觉接受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自觉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整改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和整改任务。三要依法强化一线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研究出台约束办法,引导企业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掌握基本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要切实夯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加大安监执法干部交流力度,配强安监执法检测装备,加强专业人才技术支撑,创新监管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为强化监管执法奠定基础。二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形成动态监管分析系统和监管服务平台,定期开展常态化隐患源头治理行动,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安全专项整治,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防事故发生。三要切实加大“打非治违”执法力度。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对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要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纳入学校教育和各类就业培训重要内容,重点做好企业法人、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扬依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曝光失信生产经营单位,鼓励举报安全隐患,组织专家深入镇街、机关、学校、企业开展安全法治宣讲、公益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法治、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三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据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审议“一府两院”和干部任免、评议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司法机关要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强化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共同责任意识。搞好安全生产不单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责任,而是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职责,把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日程,日日抓安全,时刻将安全生产责任牢记在心。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着重在预防应急、监管执法、宣传教育等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做实做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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