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8月中下旬,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林参加检查,区政府副区长顾清弥,区环保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城建局、工信局、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易通热电有限公司博源电厂锅炉超低排放、青岛万事兴橡塑有限公司废气治理、青岛瑞源纸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改造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和设施,听取了区环保分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区政府近几年尤其是今年以来新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来所取得成效,一致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大力实施“削煤、降尘、控车、治味”等重点措施,推动了西海岸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区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青西新管发〔2016〕,把治理灰霾天气列入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的13件实事之一,确定了2016年年底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较2015年同比降低6%、5%的年度改善目标。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有关大功能区检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就有关工地扬尘问题约谈了功能区有关负责人。区政府分管领导就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组织召开空气质量提升、施工扬尘和道路撒漏治理专题会、现场会8次,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二是加强扬尘污染整治。制定下发了《关于整治城市施工扬尘污染的通告》(青黄政发〔2015〕29号)等文件,建立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督促各施工工地落实了雾炮、冲洗设施等抑尘措施,目前各施工工地购置雾炮160余台,洗车机210余台。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今年先后组织开展夜间突击检查12次,下达限期整改43份,立案查处工地8起。三是抓好燃煤锅炉治理。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意见》(鲁环发〔2015〕98号)要求,对大唐黄岛电厂等4家企业的8台1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大唐黄岛电厂的3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已验收完工,其余改造工程已完成项目招标。根据青岛市民用散煤清洁治理工作要求,在王台、隐珠开展民用清洁煤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区推广。按照奖惩结合,财政列支3000万元资金,对禁燃区10蒸吨/时以下小型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改造。目前,已完成101家企业的126台小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四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运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催化+除臭、吸附溶剂回收等先进工艺,对50家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已有30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积极实施车用燃油升级,依法严查无环保标志、冒黑烟车辆和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54辆,检查重型柴油车车辆6052辆,限期改正26起。五是创新完善治理机制。创建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微信交流群,及时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了“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组”的工作模式,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合巡查工作,每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周报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镇、街成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明确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实现了“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
执法检查人员在肯定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就部分领域存在薄弱环节、执法监管力度不够、部门协作执法监管有待加强等方面,提出了如下意见建议。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大气污染防治事关民计民生,事关和谐稳定,事关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指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协调,继续加大环保投入,明确部门分工,强化工作措施,为新区群众打造一个碧海蓝天、幸福宜居的优美环境。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实行有奖举报。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建议设立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各职能部门的举报电话,让群众有门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保密。二是实行严管重罚。《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污染大气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要依法查处。要加强环保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屡查屡犯的突出环境问题,要采取行政、经济、刑事等手段进行综合惩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摸清网格内污染源,有针对性提出限期治理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联合执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跨部门、跨区域的社会系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组织和领导。因此,建议充分发挥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指挥部的作用,在继续健全完善联防联控、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从而实现“一个漏斗向下”,全力推进改善我区大气环境。四是加强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的同时,可适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代表比较关注的某一方面的环保事项,采取统筹城乡、上下联动、左右协作方式,开展环保专项阶段性整治行动,确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形式、多层次,进一步加大大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全社会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良好氛围。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法制培训、法治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重大环境信息发布与政策解读联动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